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巡察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30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巡察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党委第四轮校内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安排,自2020年1116日起对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开展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政治巡视“四个落实”总体要求,根据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开展政治巡察。

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将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单位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涉及干部工作相关问题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问题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问题情况、教育部党组巡视、巡视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工作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召开领导班子见面会和动员会,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受理**、个别谈话、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并对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被巡察单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一周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5日内上报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落实中期情况报告、2个月内将最终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巡察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经党委常委会批准后,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例会上介绍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单位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每月应当至少讨论一次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工作,每季度向巡察办报送一次巡察整改台账。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将全过程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巡察督办,写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三、工作要求

1.被巡察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巡察工作联络员,全程负责与巡察组的沟通对接工作。请于1110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党委巡察办(张璐、李富家,64434762xuncha@mail.buct.edu.cn);联络员务必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责任心强,熟悉部门工作,能随时加班。

2.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期间准备1个谈话室供巡察组个别访谈使用。

3.被巡察单位认真做好巡察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相关准备工作见附件1;须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所提交材料请于1113日(星期五)上午9点前提交至巡察办,所有材料须党委书记签字并盖章。拟定于1116日(星期一)召开领导班子见面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具体时间地点再沟通)。 

4.被巡察单位,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汇报情况,及时提供巡察组要求的信息和原始资料;巡察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安排出差;要高度重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指使、强令有关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打击、报复、陷害反映问题的师生。

5.巡察工作动员会后,被巡察单位应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和部门网站发布巡察工作公告,公布巡察时间、巡察任务、工作方式、巡察组组成人员和联系电话、邮箱及**接待方式等。

联系人:张璐  李富家

电  话:64434762

 箱:xuncha@mail.buct.edu.cn

地  址:主教楼 101

特此通知!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