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师资博士后出站入职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学院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合理引导师资博士后人员的发展,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化大校人发〔2014〕8号),参考《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师资博士后出站入职考核工作方案》(北化大校人发〔2016〕8号)特制订学院师资博士后出站入职考核工作方案。
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特点与专业背景,制定学院考核评价办法。学院考核招聘委员会负责把握师资博士后的学术水平并审核其提供的学术成果真实性,并由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
考核评价以岗位需求为标准,充分考虑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年龄、岗位、学缘等结构,并保证师资博士后队伍的长期稳定发展。
师资博士后考核工作以分类评价为基础,建立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学科特点、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现不同评价内容和考核重点。
参加出站入职考核师资博士后须通过学院考核招聘委员会组织的考核测评后,报送学校人事处,并通过所有入职考核程序后方可入职。
二、考核标准
师资博士后考核标准参考学院副教授七级岗上岗条件,设置科研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在完成出站工作报告的前提下,参照如下标准履行考核程序。
科研为主型(科研编制):指导本科生毕业环节;本人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从事学科领域发表顶级(TOP)期刊收录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从事学科领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参与至少一项学校上岗条件中列举的公益工作。
教学科研并重型:指导本科生毕业环节,平均每年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年均48学时,教学效果优良;本人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纵向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从事学科领域发表顶级(TOP)期刊收录论文1篇,或同等水平研究成果1项;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在从事学科领域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4篇,或同等水平研究成果4项;参与至少一项学校和学院规定上岗条件中列举的公益工作。
三、考核程序
1.师资博士后完成出站工作报告,并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师资博士后出站入职考核申请表》(附件),合作导师及本人签字后报送学院。
2.学院教师与教辅人员招聘和考核委员会对师资博士后进行出站入职考核评价。
学院向人事处报送考核评价结果,明确拟录用人员的推荐顺序及录用后的工作安排。
学校教师与教辅人员招聘和考核委员会对师资博士后进行出站入职考核评价,分类排序,依次决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