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按照《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本学科情况成立了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生的科研基础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经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报名材料审核,最终确定通过“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报名资格材料审核的名单如下(按报名编号排序):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名单在经济管理学院二层信息公告栏及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sem.buc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综合素质考核。
此外,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下旬开展的博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推迟,初步定于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