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不含思政专项计划)
一、拟招生人数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2023年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拟招收博士生的名额如下(复试录取过程中名额可能有所变动,以实际录取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人数 | 备注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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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安排(综合素质考核)
1. 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9日 8:00到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电教楼211会议室报到。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校。(《准考证》打印方式详见《关于打印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的通知》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3/0508/c1392a178457/page.htm)
2. 复试时间
2023年5月19日 8:30开始
3. 复试考核流程及内容
(1)每位考生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科研成果和未来研究计划做一次学术报告(约 10 分钟)。
(2)面试组专家提问及考生答辩(约 10 分钟)。
(3)考核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
1. 程序
学院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上报研招办,最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示。
2 . 成绩计算
复试考核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项详见《经济管理学院2023 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