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汤志松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10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不含思政专项计划)

一、拟招生人数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2023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拟招收博士生的名额如下(复试录取过程中名额可能有所变动,以实际录取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人数

备注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7

 

二、复试安排(综合素质考核)

     1. 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9 8:00到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电教楼211会议室报到。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校。《准考证》打印方式详见《关于打印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的通知》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3/0508/c1392a178457/page.htm)

     2. 复试时间

         2023年5月19 8:30开始

     3. 复试考核流程及内容

      (1)每位考生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科研成果和未来研究计划做一次学术报告(约 10 分钟)。

      (2)面试组专家提问及考生答辩(约 10 分钟)。

      (3)考核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

     1. 程序

        学院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上报研招办,最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示。

     2 . 成绩计算

       复试考核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

       未尽事项详见《经济管理学院2023 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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